2015年03月24日 来源:能源网-中国能源报 作者:吕鑫 曹红 赵鲁涛
编者按:日前,《中国能源报》刊登北理工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石油组吕鑫、曹红、赵鲁涛文章。作者认为环保税开征对环境改善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,但环保税并不能“一征了之”,更重要的是建立并完善环保税收入、支出、监管等诸多方面的制度体系,努力提高环保税的经济、社会效益。环保税税收体制应该是一个动态调节、长效的机制,这一税收机制能够在社会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动态调节,有助于长期高效地改善环境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。
在环保税为环境改善带来一系列好处的同时,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环保税征收仍处于探索期,环保税开征之后,如何建立一个“环保税税收体制”、长期有效的提高环保税的经济社会效率,需要我们深入研究。
“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”已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,我国全面开征环保税箭在弦上。征收环保税对改善我国环境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:环保税的征收能够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,降低污染物排放量;环保税的征收也利于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与推广;环保税的征收还将有助于解决我国环保资金匮乏等问题。
然而,在环保税为环境改善带来一系列好处的同时,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环保税征收仍处于探索期,环保税开征之后,如何建立一个“环保税税收体制”、长期有效的提高环保税的经济社会效率,需要我们深入研究。环保税税收体制的内涵理论上来讲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,涵盖环保税征收、税收支出和征税监管等诸多方面内容,是各种有利于改善环境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总和。目前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环保税仍是一个较为狭义的概念,主要指环保税征收方面的内容。长期而言,由环保税的征收、支出、监管等要素组成的环保税税收体制的建立与完善,是我国基于财税手段调控环境问题成败的关键所在。现阶段,环保税税收体制中至少有三方面内容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并完善。
首先,在环保税征收方面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。第一,逐步扩大环保税纳税范围的问题。据悉,环保税法草案将征收范围基本定在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化学需氧量、粉尘、氨氮。然而,我国固体废弃物、废水、汽车尾气、噪音等污染也十分严重,逐步扩大税收范围是大势所趋,何时扩大、如何扩大环保税纳税范围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。第二,扩大纳税主体的问题。现阶段我国环保税的纳税主体很可能是污染大户,也就是大型企业,然而,中小企业、居民消费污染等都未被纳入缴税主体,探索中小企业,居民缴纳环保税对环境改善,公平发展等问题同样意义重大。第三,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。不仅需要对环保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给予税收优惠,同时也应建立针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,技术升级改造以及技术推广等的税收优惠支持政策。
其次,在环保税支出方面,需要我们长期探索的问题有:第一,优化环保支出,提高环保领域支出效率,逐步改变以往粗放型的支出政策,在环保支出层面建立支出效率考核以及跟踪机制;第二,建立居民因污染致病的定向补偿机制,定向补偿在污染重灾区居住生活的居民,建立污染致癌致病定向补偿基金,帮助污染严重地区居民解决有病无钱医治等问题;第三,逐步完善环保税收支一体化体系建设。由于我国环保税征收,使用的职权分属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,两部门在环保税的收支方面应充分协调,长远布局,力争使环保税在“收与支”两方面都发挥最大的作用。
再者,在征税监管方面,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、处罚机制。第一,针对不同计税主体,建立差异化的监控体制。由于环保税计税主体的特殊性与差异性,动态制定符合不同税基特性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,尽可能在源头堵住偷排偷放,瞒报数据等偷税漏税行为。第二,建立完善的处罚机制。建立偷排偷放纳税递增处罚机制,对偷排偷放主体给与严厉的税收惩罚,大幅度增加偷排偷放主体的税率。同时,建立环保税“黑名单”,对黑名单企业实时跟踪,重点监控。
总之,环保税开征对环境改善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,但环保税并不能“一征了之”,更重要的是建立并完善环保税收入、支出、监管等诸多方面的制度体系,努力提高环保税的经济、社会效益。环保税税收体制应该是一个动态调节、长效的机制,这一税收机制能够在社会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动态调节,有助于长期高效地改善环境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。同时, “环保税税收体制”是一个动态调整的、不断优化的体制,需要政界、学界、实业界广泛参与并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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